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包括参保不满1年、主动离职或领金期满未就业三类情形,须办失业登记并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可通过国家社保平台、地方政务网或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线上申领;按参保年限分档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20%—80%,最长6个月,次月15日前到账。

如果您属于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本人主动离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以下是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具体操作路径、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说明:
一、申领条件
失业补助金面向三类特定情形的失业人员,不设“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限制,覆盖范围更广。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基本参保与登记要求。
1、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满1年但本人主动辞职(即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此外,所有申请人还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实体卡或电子卡),且当前未处于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全国统一线上申领渠道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国通用入口,支持跨省通办,无需回参保地即可提交申请。
1、打开浏览器,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si.12333.gov.cn;
2、点击首页“失业待遇申领”栏目,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3、完成实人认证(支持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微信或国家平台账号登录);
4、系统自动比对参保信息,确认符合申领类型后,如实填写失业时间、离职原因、当前就业状态等基本信息;
5、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页面显示“已提交,等待审核”即完成线上申报。
三、地方政务平台申领方式
部分省份已将失业补助金申领嵌入本地政务服务平台,流程更贴合本地用户习惯,数据调取更实时。
1、登录参保地省级政务服务网(如: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政务服务网、辽宁政务服务网等);
2、搜索“失业补助金申领”或进入“人社服务→就业创业→失业待遇”模块;
3、选择对应申领类型(如“失业补助金首次申领”),按提示上传身份证明截图(如需);
4、勾选承诺事项,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生成受理编号。
四、移动端快捷申领(微信/支付宝)
依托电子社保卡生态,移动端申领无需下载专用APP,操作轻量、响应迅速。
1、微信端: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2、支付宝端:进入“市民中心→社保→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3、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系统自动带出参保地及可申领类型;
4、确认失业状态与申领意愿,点击“立即申领”,页面跳转至提交成功页。
五、发放标准与到账周期
失业补助金实行分档定额发放,标准由参保地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及失业人员参保时长确定,不与原单位工资挂钩。
1、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发放;
2、参保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60%发放;
3、参保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发放;
4、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月发放,一般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