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线上或办税服务厅线下代开增值税发票。线上需实名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填写信息并缴款生成数电票;线下须持证件及佐证材料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特殊情形如免税、不动产销售等须按专项规则处理。

如果您是自然人,需要为提供劳务、销售货物或出租不动产等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可通过税务机关线下窗口或电子税务局线上渠道申请代开。以下是两种办理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APP代开
该方式适用于已完成实名认证的自然人用户,全程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支持数电票即时开具与下载。
1、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电子税务局”,下载并安装官方APP。
2、打开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选择账密、短信、扫脸、指纹或面容方式完成登录;如未注册,点击“用户注册”,按提示填写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完成实名注册。
3、登录后若默认为企业身份,需点击【首页】-【身份切换】,切换至自然人身份。
4、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根据业务类型选择对应入口:【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或【货物运输服务】。
5、以【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为例:点击【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信息填写页。
6、点击“添加购买方”,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必填“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其他信息如银行账户、地址、电话等为选填,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7、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据实选择劳务发生地或货物销售地,点击【保存】;该地税务机关将负责后续审核。
8、点击“添加项目信息”,选择项目编码(如“*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填写项目简称(如劳务费或讲课费),输入不含税金额,“税率/征收率”可选择1%或3%,点击【保存】。
9、在“备注信息”栏按需填写说明内容,无则留空;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0、核对系统自动计算的应纳税款,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状态显示为“待缴费”即表示审核已通过,可立即缴款;缴款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数电票。
11、在开具成功界面点击【确定】进入发票预览页,点击下载发票,可选择PDF、OFD、XML或二维码方式下载。
二、线下前往办税服务厅代开
该方式适用于尚未完成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失败、或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自然人,须携带真实有效证件及佐证材料现场办理。
1、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如为出租不动产代开,需同时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
3、如为提供建筑服务或货物运输服务代开,需提供相关合同、完税凭证或资质证明材料。
4、前往经营地、劳务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5、在导税台取号,向工作人员说明需办理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
6、按要求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如实填报购买方信息、应税项目、金额、税率等内容。
7、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材料真实性后,录入系统生成开票信息,并打印纸质发票或开具数电票。
8、当场缴纳相应税款,获取完税凭证;如开具的是数电票,工作人员将提供发票下载二维码或发送至预留手机号。
三、特殊情形处理方式
针对免税、错误开具、已缴税需退回等情形,须按不同规则分别操作,不可混用常规代开流程。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或批发零售鲜活肉蛋产品申请免税代开的,需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地方特色】-【发票代开及领用(税控)】-【代开免税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农品慧”小程序办理。
2、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必须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线下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线上办理。
3、已提交代开申请但尚未缴纳税款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在【代开发票信息查询】中找到该申请,点击【作废申请】;已缴款并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进行冲红。
4、纳税人需退回已征税款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并附完税凭证、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