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是授权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权限,被共济人须用本人医保凭证就医,报销后自动调用授权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授权人限职工医保参保人,被共济人限近亲属(不含配偶父母);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浙里办、微信城市服务等线上办理,或线下窗口办理;资金仅用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共济关系随参保状态变化自动终止,支持双向自愿解绑。

一、明确“卡”与“钱”的区分
医保家庭共济的本质是授权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权限,而非共享医保卡或医保待遇。被共济人必须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系统在完成其本人医保报销后,自动调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剩余个人负担部分。该机制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与待遇精准兑现。
1、参保人本人必须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或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个人账户,不能作为授权人。
2、被共济人须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配偶的父母(即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不在共济范围内,系统将拒绝提交此类关系绑定申请。
二、线上多平台绑定路径
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支持多种官方渠道办理家庭共济绑定,不同地区用户可根据所在地适配入口。所有路径均需主账户人与被共济人双方完成实名认证及意愿确认。
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我的”→“家庭共济”→“添加家庭成员”→按提示录入身份信息并人脸识别授权。
2、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备案”→选择“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完成在线签章与信息提交。
3、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定位所在城市→选择“医保”→进入“家庭共济管理”→按步骤填写共济对象身份证号并发起授权邀请。
三、线下窗口办理要点
对于不熟悉智能设备操作的老年人等群体,可携带法定有效证件前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协助完成关系核验与系统录入,确保共济关系合法有效设立。
1、主账户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被共济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医保参保证明(如居民医保缴费凭证、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截图等)。
3、双方须同时到场,或由主账户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代为办理被共济人环节,缺一不可。
四、共济资金使用边界
家庭共济资金仅限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个人负担费用,不改变其原有医保待遇结构,也不替代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功能。所有支出均实时记录于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可追溯、可查询。
1、可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发生的个人自付、自费部分医疗费用。
2、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3、可用于缴纳被共济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的个人缴费部分。
五、共济关系动态管理规则
共济关系并非永久绑定,而是随参保状态变化自动响应,体现政策设计中的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双重逻辑。系统依据医保关系存续状态实时校验共济有效性,无需人工干预解除。
1、当主账户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原共济关系自动终止。
2、当任一方医保参保状态中断(如断缴、退保、死亡)时,共济关系即时中止。
3、主账户人可在任意时间主动发起解绑操作,被共济人也可单方面拒绝授权或撤销确认,双向自愿原则全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