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至31日须完成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逾期将自2026年1月起暂停扣除且不追溯补扣;七类项目标准及操作规范须严格依规执行。

如果您在2025年12月尚未完成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则可能影响次年1月起的税前扣除连续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办理扣除。以下是2025年适用的最新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规范与执行要点:
一、确认时间与法律效力
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该确认行为具有法定效力,直接决定扣缴义务人能否自2026年1月起继续按原项目及标准进行税前扣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将自动暂停扣除,待补确认后方可恢复,且不追溯补扣。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首页将显示“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提示入口。
2、点击该提示进入确认流程,系统默认带入2025年度已填报信息。
3、若信息无变更,点击“一键确认”并完成弹窗确认,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法定确认程序。
二、七类扣除项目及标准
2025年执行的专项附加扣除仍为七项,各项定额标准与适用条件均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为准,不得自行调整或叠加适用。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孩每月2000元,仅限未满3周岁子女,父母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扣除方式。
2、子女教育:每孩每月2000元,覆盖学前教育(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及全日制学历教育全阶段,扣除主体与婴幼儿照护规则一致。
3、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须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每月上限1500元,被赡养人须年满60周岁(含)。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
5、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每月1500元,其他城区人口超100万城市每月1100元,其余城市每月800元。
6、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最长扣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3600元。
7、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1.5万元的金额,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票据等资料备查。
三、协同申报与禁止事项
多项扣除涉及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分配,必须严格遵循税法关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法定要求,避免因协商不当导致重复申报或无效申报。
1、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住房贷款利息三项,如由夫妻共同享有,须在允许扣除标准内明确约定各自扣除比例,并在App中如实选择“一方全额”或“双方分摊”选项。
2、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得同时享受,系统将自动校验房产登记信息与租赁备案信息,存在冲突时将拒绝提交。
3、赡养老人项目中,非独生子女须上传兄弟姐妹签署的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须由被赡养人签字确认,未提供有效协议的,系统默认按平均分摊处理。
四、首次填报与信息修改
首次填报或需调整2026年度信息的纳税人,须在确认期内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重新录入,所有信息均以本次提交为准,不再沿用历史数据。
1、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我要填报”,选择对应扣除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6”。
2、逐项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材料类型(如身份证号、合同编号、医院收费票据号等),系统对必填字段实施强制校验。
3、完成全部字段后点击“提交”,页面跳转至“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可确认】按钮完成最终生效操作。
五、责任归属与信息查验
纳税人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税务机关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开展事后比对核查,发现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1、可通过App“查询”模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查看2026年度已确认项目、生效日期及所属年度。
2、如发现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填报,立即点击“异议申诉”,选择对应项目和申诉类型,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情况说明。
3、系统生成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具备法律效力,打印件与电子记录具有同等证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