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需同时满足工伤康复确认、就医机构接入国家联网系统、完成跨省备案三个条件;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不因异地降低,2026年底前30%以上三级工伤医疗机构已接入系统。

如果您在参保地以外的省份接受工伤康复治疗,是否能通过医保直接结算并获得报销,取决于是否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条件及康复机构是否接入国家联网系统。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步骤:
一、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康复范畴
跨省康复治疗仅限于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并已完成工伤康复确认的职工。普通疾病康复、非工伤导致的功能障碍或美容性康复不在报销范围内。工伤康复费用包括住院康复、门诊康复及辅助器具配置(含更换)等合规项目。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工伤保险】模块查询本人工伤认定与康复确认状态;
2、拨打参保地12393医保服务热线,提供身份证号核实工伤康复资格;
3、若尚未完成康复确认,需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评估意见,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核查就医机构是否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只有被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才能实现费用实时结算。未接入系统的机构即使具备康复资质,仍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就医】→【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2、选择“工伤保险”类别,输入拟就诊城市及“康复”关键词进行筛选;
3、查看目标机构是否标注“支持工伤跨省直接结算”,并记录其机构编码与地址;
4、致电该机构医保办,确认其当前是否处于有效联网状态(部分机构因系统升级临时中断)。
三、完成跨省康复就医备案登记
备案是启动直接结算的前提,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及异地转诊转院三类情形均需提前办理。备案成功后,康复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报销比例不因异地而降低。
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工伤康复备案】;
2、上传电子承诺书、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工伤康复确认书》扫描件;
3、选择备案类型:长期居住备案一次生效、长期有效;临时转诊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4、提交后等待审核,系统显示“已通过”即完成备案,无需等待人工电话通知。
四、结算时准确使用凭证并核对明细
结算环节必须使用已激活的电子医保凭证或实体社保卡,系统将自动调取备案信息与工伤康复资格,按参保地报销比例核算金额。个人仅需支付起付线以下及自费项目费用。
1、到达康复机构后主动告知“申请工伤跨省直接结算”,出示电子医保凭证二维码;
2、结算前要求工作人员打印《跨省异地工伤康复费用结算单》,核对“报销比例”栏是否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3、重点检查“就医地目录内费用”“参保地起付线”“基金支付金额”三项数据是否匹配;
4、保留加盖医院公章的结算单原件及每日费用清单,作为后续争议处理依据。
五、关注报销比例执行标准
跨省工伤康复报销比例严格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不设异地下调系数。例如广东职工在江苏某定点康复中心接受治疗,其报销比例与在广州市内同等级机构完全相同,且2026年底前30%以上三级工伤医疗机构已接入系统,实际待遇不受地域影响。但需注意,交通食宿费、非康复必需的检查项目及超出工伤康复周期的延长期费用不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