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父母可协商由一方全额或双方各50%分摊,总额固定不叠加,APP自动校验重复填报、超龄等情形。

如果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但对可扣除金额存在疑问,则可能是由于政策标准更新或填报方式理解偏差所致。以下是明确该扣除金额及对应操作依据的说明:
一、当前适用扣除标准
根据国务院及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已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该标准适用于2025年度申报,且为定额扣除,不区分实际支出金额。
二、扣除主体与分摊方式
该2000元/月额度由婴幼儿的父母共同享有,具体执行方式取决于家庭选择:父母可协商确定由一方全额享受,或双方各按50%分摊。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每月总扣除额均为2000元,不可叠加或超额申报。
三、填报后实际抵扣效果
扣除金额不直接发放现金,而是从纳税人当月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例如,若月工资为15000元,减除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2000元及婴幼儿照护2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适用税率由10%档向下调整,从而降低当月预扣税额。
四、系统自动校验规则
个人所得税APP在提交时会对以下情形进行拦截:同一婴幼儿被重复添加、扣除年度超出子女未满3周岁区间、配偶双方同时选择100%扣除。系统仅允许保存符合一人全额或两人合计2000元逻辑的数据。
五、信息更新触发条件
若子女在2025年内年满3周岁,系统将自动终止该婴幼儿照护扣除,并提示切换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此前已享受的月份仍按2000元/月标准计算,不追溯调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