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失败可能因信息不全、浏览器兼容性或开票时间未达条件;需确认发票类型、安装根证书、准确录入字段、完成验证码验证,并核对结果;异常时可用电子税务局替代查验。

如果您需要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某张发票的详细信息,但页面未返回完整票面内容或状态异常,则可能是由于信息填写不全、浏览器兼容性问题或发票开具时间未达可查条件。以下是完成发票详细查询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确认发票类型与可查范围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仅支持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在该范围内的发票(如定额发票、手工发票)需通过省级税务局渠道查验。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次日方可查验,且每张发票每日最多查验5次。
1、核对发票右上角是否印有“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左上角为10位或12位发票代码,右上角为8位发票号码。
2、查看发票开票日期是否在最近5年内,超出时限的发票无法通过平台查验。
3、确认发票种类是否属于平台支持范围,若为定额发票或非新系统开具发票,应转向对应省份税务局官网查询。
二、安装并配置根证书
首次访问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时,必须安装平台提供的根证书,否则将无法建立安全连接,导致页面加载失败或查验按钮无响应。该步骤为强制前置条件,未完成则后续所有输入均无效。
1、打开浏览器,访问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右上角“下载根证书”链接。
2、下载完成后,双击运行根证书安装程序,在弹出窗口中选择“本地计算机”,点击“下一步”。
3、在证书存储位置选择“受信任的根证书颁发机构”,继续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安装。
4、重启浏览器后重新进入平台,确认地址栏左侧显示锁形图标且无“不安全”提示。
三、准确录入查验字段
不同发票类型对应不同的必填字段组合,字段缺失或格式错误将直接导致“查无此票”结果。系统不校验金额小数位数,但开票日期必须精确到日,且不含税金额须与票面一致(电子普票填价税合计,专票填不含税金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发票代码(10位)、发票号码(8位)、开票日期(YYYY-MM-DD格式)、不含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不加单位)。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写发票号码(20位)、开票日期、价税合计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写发票代码(10位)、发票号码(8位)、开票日期、校验码后六位(位于密码区右下角)。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不含税)。
四、完成验证码验证与结果核对
验证码用于防止批量恶意查询,每次刷新页面后生成新码,输入错误将导致查验失败。查验成功后,系统显示的“发票状态”“校验结果”“发票明细”三项内容必须全部比对,缺一不可。
1、在验证码输入框内准确输入图片中显示的4位字符,注意区分数字0与字母O、数字1与字母I。
2、点击“查验”按钮,等待页面跳转至结果页,禁止中途关闭或刷新页面。
3、结果页出现“查验通过”字样后,逐项核对弹出窗口中显示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名称、购方名称、金额、税额是否与纸质/电子票面完全一致。
4、若显示“查无此票”“发票状态异常”“作废”“红冲”等提示,不得入账,应立即联系开票方核实并索要合规发票。
五、使用电子税务局替代通道查验
当全国平台因网络拥堵、浏览器不兼容或根证书失效等原因无法正常操作时,可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同步完成发票查验,其数据源与查验平台一致,且支持单张及批量(最多500条)查验,结果包含用途标签与勾选属期信息。
1、登录所在省市新电子税务局,确保账号为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或经办人身份。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验】,进入查验界面。
3、上传发票PDF或OFD文件,或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字段。
4、点击“查验”,系统返回结果页后,点击“查看明细”可展开完整票面信息,支持打印与导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