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待遇保障涵盖补贴标准、五险一金、专项补助、职称工龄及档案管理五方面:广东月补不低于3600元并缴五险,云南月补2200元加安家费与体检费,广西年补4.2万元并配交通补贴与商业保险;五险全覆盖但公积金非强制;满6个月享3000元安家费;服务年限可计工龄并参与职称评定;档案由县级人才机构免费保管,户口与党团关系按规转接。

如果您关注“三支一扶”计划的待遇保障,尤其是工资补贴标准、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及配套福利政策,以下内容依据2026年1月前最新发布的省级及中央文件整理,涵盖全国主要地区执行口径与关键差异点:
一、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分区域明确
各地补贴实行“省级统筹+地方配套”模式,基础标准已普遍提升。广东省明确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市及县(市、区)财政统筹承担1500元;云南省现行标准为每月2200元,另设年度考核奖励金(称职3600元/人、优秀5400元/人);广西按年度发放,每人每年合计36000元国家补助加6000元自治区补助,并要求服务单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岗位津贴。
1、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由省财政与地市财政按比例分担,服务单位可额外发放福利性补助。
2、云南省对新招募且在岗满6个月人员,额外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和体检补助320元。
3、广西除年度定额补助外,还提供每人每年500元交通补贴,并由自治区统一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二、五险一金覆盖范围与缴费主体清晰界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为在岗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广东省规定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市、县财政补足单位应缴差额部分,并按企业职工标准统一缴纳;广西由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自治区层面统一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1、云南省参保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尚未强制纳入。
2、广东省明确将“五险”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广西未强制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明确由市级“三支一扶”办统一完成企业职工五险登记与缴费操作。
三、一次性补贴与专项补助项目齐全
安家费、体检费、交通补贴、能力提升专项经费等构成多维度支持体系。广东、云南、广西均执行在岗服务满6个月即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的标准;广东额外设立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及服务期间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云南同步配套一次性体检补助320元;部分省份如广西还落实服务单位食宿保障义务。
1、广东“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满六个月后,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及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补贴。
2、云南对新招募人员发放一次性体检费补助320元,由县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并报销。
3、广西服务单位须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并确保每人每月获得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
四、职称评定与工龄认定政策同步落地
服务期间符合条件者可参与职称评定,基层服务年限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支医人员符合《执业医师法》条件的,由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医师资格考试手续。
1、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定。
2、在基层服务年限可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支医人员服务满一年后,由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事宜。
五、档案、户口与党团关系管理规范统一
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户口可保留在原学校或根据本人意愿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同步转至服务单位,由服务单位党组织或团组织接收并开展日常教育管理。
1、所有“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均由县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集中保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服务期满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须在报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接,服务单位负责录入“智慧团建”或党员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