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 APP处理非现场违法需满足条件并选择正确入口:一、首页【违法处理】适用于本人备案车辆且罚款≤200元、记分≤9分;二、右上角【未处理违法】可主动拉取缓存数据;三、【业务中心】→【违法处理】用于入口异常时;四、【罚款缴纳】凭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仅缴款不记分;五、已备案亲友可代处理,记分计入实际驾驶人名下。

如果您在交管12123 APP中发现存在需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但不确定如何完成线上确认、扣分与缴款,则可能是由于未满足处理条件或未选择正确入口。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步骤:
一、通过首页【违法处理】入口直接处理
该方式适用于本人名下已备案车辆,且违法为非现场采集、罚款≤200元、记分≤9分的情形。系统自动加载可处理项,并在提交时实时校验驾驶证当前记分余量是否超限。
1、打开交管12123 APP,使用已完成人脸识别或指纹验证的实名账号登录,确保驾驶证状态正常、未达12分临界值。
2、在APP首页直接点击【违法处理】图标,进入违法列表页面。
3、选择待处理违法对应的已备案车辆,系统显示该车名下全部未处理违法记录,每条标注违法时间、地点、行为代码、罚款金额及记分值。
4、点击目标违法记录查看详情,核对违法事实描述、抓拍图像中车牌与车型是否一致、执法单位是否属地管辖。
5、确认无误后点击【处理并缴款】,阅读《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勾选“阅读并同意”。
6、系统自动计算处理后剩余记分,若处理后将达或超12分,流程将被强制中止,提示前往交警窗口办理。
7、选择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或数字人 民 币完成支付,缴款成功后记分即时扣除,状态更新为“已处理已缴款”。
二、通过右上角【未处理违法】专项入口定位处理
当首页未自动展示违法入口,或违法记录因缓存延迟未同步至主界面时,该路径可主动拉取后台未处理数据,避免遗漏。系统仅对标注“可网上处理”的记分类违法开放扣分权限。
1、在APP右上角找到【未处理违法】标签(位于消息通知图标旁),点击进入。
2、查看全部未处理项,点击对应车辆后的【详情】按钮。
3、在详情页逐条核对违法图像、执法单位、违法代码及页面是否明确标注“可网上处理”字样。
4、点击目标违法记录,确认违法时间与本人驾驶时段无冲突后,点击右下角【处理并缴款】。
5、按提示完成身份再验证(如短信验证码或人脸识别),核对电子处罚决定书内容无误后提交。
6、支付完成后,驾驶证记分将在1分钟内同步更新至交管系统。
三、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路径进入
该路径适用于首页图标缺失、界面聚合逻辑异常或新版本UI调整导致入口迁移的情形。系统仍调用同一业务接口,数据完整性与处理效力完全一致。
1、登录APP后,在首页底部导航栏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页面。
2、在“违法处理业务”分类中点击【违法处理】,系统加载已备案车辆的未处理违法列表。
3、选择对应机动车,点击待处理的违法记录,查看违法时间、地点、行为描述及原始抓拍图片。
4、核对无误后,点击【处理并缴款】,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
5、在确认页再次核对车辆号牌、违法代码、罚款金额、记分值及处罚机关,点击【确定】跳转至支付页面。
6、选择微信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任一方式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即生成电子处罚决定书,记分实时计入驾驶证累计分值。
四、通过【罚款缴纳】模块凭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理
该方式专用于交警现场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不重新判定记分,仅完成罚金缴纳,适用于已有文书但尚未缴款的情形,无需提前备案目标车辆。
1、登录交管12123 APP后,在首页点击【更多】。
2、在业务中心页面找到并点击【罚款缴纳】入口。
3、在输入框中准确输入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位于罚单右上角,不可遗漏或错位)。
4、系统加载后显示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违法日期、原始罚款、滞纳金(如有)及应缴总额。
5、重点核对车辆号牌、违法日期、总金额三项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去支付】。
6、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验证,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缴款凭证编号,记分状态以原处罚文书为准,无需重复操作。
五、由已备案亲友代为处理非本人车辆违章
该方式适用于车主无法操作但驾驶人具备处理资格的情形,代缴人须已提前完成该车辆备案(绑定满3日),且其驾驶证无异常状态。系统将按实际驾驶人信息记分,严禁替代记分行为。
1、代缴人登录自有交管12123账号,确认【机动车备案】中已包含目标车辆。
2、进入【违法处理】→选择该车辆→查看可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
3、勾选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系统提示“本记录将记入被处罚驾驶人名下”。
4、代缴人须如实填写实际驾驶人身份证号,并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5、支付完成后,记分实时计入被处罚驾驶人驾驶证档案,代缴人账户不产生任何记分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