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表用于查账/核定征收纳税人预缴申报,B表仅限查账征收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A表按月季申报、可更正,B表次年3月31日前终局申报、纠错须依规申请。

若您正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但对A表与B表的适用场景和功能边界存在混淆,则可能是由于两表在征收方式、数据范围及法律效力上存在本质差异。以下是明确区分A表(预缴)与B表(汇缴)功能的详细说明:
一、适用征收方式不同
A表专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类纳税人进行预缴申报,其填报不改变税款核定性质;B表仅面向查账征收纳税人,是年度税款最终结算的法定依据。核定征收纳税人无需填报B表,因其全年应纳税额已由税务机关核定确定。
1、查账征收纳税人需同步使用A表与B表:A表按月或季预缴,B表于年度终了后统一汇算清缴。
2、核定征收纳税人仅使用A表完成当期纳税义务,不得填报B表,否则将导致申报数据逻辑冲突。
3、若个体工商户同时存在查账与核定两种经营形式,须分别归集收入、成本,并按对应征收方式选择A表或B表申报。
二、申报周期与时间节点不同
A表体现“及时性”,强调税款预缴的时效约束;B表体现“终局性”,以自然年度为唯一核算单位,具有不可逆的结算效力。
1、A表申报截止日为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及罚款风险。
2、B表申报截止日为次年3月31日,该日期为法定最后期限,不因节假日顺延。
3、2026年B表申报期覆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经营数据,不得拆分或跨年调整。
三、数据覆盖范围不同
A表聚焦单期经营成果,仅反映当期发生额;B表必须汇总全年全口径数据,并依法执行纳税调整,二者在数据颗粒度与法律意义上不可替代。
1、A表填报内容包括当期收入、当期成本费用、当期预缴税额,不涉及上年结转或跨期摊销项目。
2、B表必须填列全年总收入、全年成本费用、全年资产损失、纳税调整增加额(如超限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减少额(如专项附加扣除结转),并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等法定附表。
3、某合伙企业2025年第二季度A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8万元,B表中须按实际发生额60%且不超过营业收入5‰的标准重新计算可扣除金额,差额部分作纳税调增处理。
四、法律效力与纠错机制不同
A表属于过程性申报文件,允许在后续申报期更正;B表为年度终局申报,一经提交即触发税款多退少补程序,纠错须严格依《税收征管法》启动更正申报流程。
1、A表错误可在当期申报截止前直接作废重报,或在下一期申报时通过负数冲减方式进行修正。
2、B表错误不得自行修改,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表)更正申请》,并附原始凭证及情况说明。
3、2025年度B表已申报且税款入库后,如发现少计成本20万元,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退税或抵扣。
五、附表及支撑材料要求不同
A表为简化申报表,无强制附表;B表为复合型申报表,必须关联法定附表并留存备查资料,二者在合规审查强度上存在显著落差。
1、A表申报时仅需提供基本经营数据,税务机关一般不索要原始凭证。
2、B表申报时必须同步填报《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等至少3张法定附表。
3、查账征收纳税人须自B表申报之日起,完整保存账簿、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原始资料不少于10年,以备税务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