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市中小学寒假时间为1月31日至3月4日,3月5日正式行课;全市统一执行,主城各区无调整,毕业年级可组织不超过3天自愿学业指导,中职生确保不少于33天连续休假。

如果您正在查询2026年重庆市中小学寒假起止日期,以便规划假期行程或安排学习节奏,则需注意全市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实行统一放假时段。以下是依据重庆市教委及多所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校历汇总的寒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及普通高中(含中职)寒假时间
该安排覆盖重庆市所有公办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执行统一放假节点,具有强制性与普适性。寒假起始日与农历节气及学期教学周期严格对应,确保教学完整性与学生休整平衡。
1、寒假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农历腊月十三)。
2、寒假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十六)。
3、新学期正式行课时间为2026年3月5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十七)。
二、部分主城及重点区县执行细则补充
虽全市统一框架已明确,但个别区县教育部门在报到安排、开学典礼等环节存在微调空间,需结合属地通知确认。此类调整不改变法定寒假时长,仅涉及返校流程细节。
1、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所属中小学均严格按市定起止日执行,无提前或延后现象。
2、沙坪坝区部分学校于3月4日下午组织学生返校领取教材,该活动不计入教学日,不缩短实际寒假天数。
3、两江新区各校统一要求学生于3月4日8:00前完成健康信息线上填报,作为3月5日正式上课前提条件。
三、特殊学段衔接说明
针对毕业年级及跨学期课程安排,教育主管部门设置缓冲机制,确保学业进度不受假期影响。该机制为行政协调措施,不改变学生法定休假权益。
1、初三、高三年级可在寒假期间组织不超过3天的自愿性学业指导活动,严禁强制参与、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占用完整教学日。
2、中职学校中涉及技能实训轮岗的学生,其岗位实习时间可与寒假错峰安排,但须确保学生享有不少于33天的连续休假。
3、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时间节点同步执行,个别寄宿制特教机构可于1月28日起启动离校分流,保障交通与照护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