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斤=0.5公斤,该换算关系自1959年国务院命令确立并具法律效力;1市斤=500克=10两,1两=50克;当前中国大陆所有官方及市场场景中的“斤”均指市斤,非历史十六两旧斤或港澳台地区斤制。

如果您在换算传统市制单位与国际单位制时遇到困惑,例如不清楚“1市斤”对应多少“公斤”,则可能是由于对市斤与公斤的法定换算关系不熟悉。以下是明确的换算方法:
一、市斤与公斤的法定换算关系
根据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定,市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传统质量单位,其与国际单位制中的公斤存在严格固定的换算比例。该换算关系自1959年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起确立并沿用至今,具有法律效力。
1、1市斤 = 0.5公斤
2、1市斤 = 0.5千克
3、1公斤 = 2市斤
二、市斤与其他常用单位的关联换算
为便于实际应用,市斤还可进一步拆解为更小单位或转换为克等常用单位。这些换算均基于同一基准(1市斤 = 500克),确保逻辑一致、无歧义。
1、1市斤 = 500克
2、1市斤 = 10两
3、1两 = 50克
三、常见误区辨析
部分人误将“市斤”与旧制“斤”(如十六两制旧斤)或某些地区非标“斤”混淆,导致换算错误。需注意:现行国家标准中,“市斤”特指十进制市制单位,不等于历史上的十六两旧斤(约604.8克),也不等同于港澳台地区使用的“司马斤”或“台斤”。
1、当前中国大陆所有官方文件、市场交易、电子秤显示中的“斤”,均指“市斤”
2、超市价签、菜场电子秤、身份证件登记等场景下出现的“斤”,默认为1市斤 = 0.5公斤
3、若商品标注“净重:1斤”,即表示净重为0.5公斤(500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