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证明须含标题、抬头、正文、署名日期及单位盖章五部分;标题居中加粗,正文四号宋体、28磅行距;实习生与单位信息须完整准确;实习时间精确到日且格式统一;岗位内容用结果导向动词分条列述;评价需基于事实、措辞中性;签字盖章缺一不可,仅备案公章有效。

一、确认基本格式结构
实习证明必须包含标题、抬头(如有指定接收单位)、正文、署名及日期、单位盖章五个核心部分。标题应直接体现用途,例如“实习证明”或“关于XXX同学实习情况的证明”,不得仅写“证明材料”。抬头需顶格书写主送单位全称,如无特定接收方,可省略。正文须完整覆盖实习生基本信息、实习单位信息、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表现评价等法定要素。
1、标题使用黑体或加粗宋体,居中排版,字号不小于小三。
2、正文段落采用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8磅,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3、所有文字内容须为黑色,禁用彩色字体或艺术字效果。
二、填写实习生与单位基础信息
该环节确保身份识别准确、单位资质真实,是证明法律效力的前提。信息缺失或错漏将导致学校拒收或认证失败。
1、实习生信息须完整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全称、学院、专业、学号、年级。
2、实习单位信息须注明企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职务及姓名。
3、身份证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官方登记系统完全一致,不得简写、空格或添加符号。
三、精确标注实习起止时间
实习时间必须具体到年、月、日,且需与实习协议、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三者严格一致,任何模糊表述(如“约三个月”“暑期期间”)均视为无效。
1、起始日期按实际到岗日填写,不得早于实习协议签署日。
2、截止日期按最后工作日填写,不得晚于离职交接完成日。
3、时间格式统一为“YYYY年MM月DD日”,禁止使用“2026.1.15”“15/01/2026”等非中文标准格式。
四、规范描述实习岗位与工作内容
岗位名称须与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所载一致;工作内容须聚焦实际承担职责,避免空泛套话,须体现专业相关性与实践深度。
1、岗位名称应写明具体职级,例如“人力资源部实习生”而非“人事岗位”。
2、工作内容分条列述,每条以动词开头,如“参与XX系统数据录入”“协助完成XX项目调研问卷设计”“独立撰写XX周报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阅”。
3、禁止出现“学习”“了解”“接触”等弱化实操性的词汇,须使用“执行”“编制”“审核”“协调”“交付”等结果导向动词。
五、客观撰写实习表现评价
评价内容须基于可验证事实,与日常考核记录、导师评语、项目成果相印证,不得虚构荣誉或夸大能力,否则影响学生后续就业背调。
1、工作态度方面,须引用具体事例,如“连续三周主动加班完成季度报表汇总”“在XX突发故障中全程值守至问题解决”。
2、专业能力方面,须对应课程知识应用,如“运用《统计学》课程方法完成客户满意度数据分析”“依据《劳动法》条款协助修订实习生入职须知”。
3、评价中不得出现“优秀”“突出”“顶尖”等无量化支撑的绝对化表述,应使用“符合岗位要求”“达到预期目标”“具备独立操作能力”等中性措辞。
六、完成签署与用章流程
签字与盖章是证明生效的法定要件,二者缺一不可。签字人须为单位正式授权代表,印章须为备案公章或人力资源专用章。
1、签字栏须由实习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打印或代签。
2、盖章位置应在签字正下方,印章边缘须覆盖至少1/3签字文字,确保骑缝效果。
3、仅加盖电子章、部门章(非公章)、发票专用章或无编号章的证明一律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