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SRP)指一个类应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若密码校验、数据库切换、通知方式变更等均需修改同一类,则违反SRP,需按校验、仓储、通知、日志等职责拆分。

单一职责原则(SRP)不是“一个类只能写一个方法”,而是“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这句话听起来抽象,但落到代码上,就看:当你改密码校验规则、换数据库、切短信为邮件、加日志埋点——这些修改是否都得动同一个类?如果答案是“是”,那这个类已经违反了SRP。
怎么一眼识别违反SRP的Java类
观察类里是否混杂以下任意两类及以上行为:
- 数据校验逻辑(如
validatePassword())和数据持久化(如saveToMySQL()) - 业务主流程(如注册)和副作用操作(发短信、写日志、调第三方)
- 领域模型(
User)直接包含技术实现(如sendEmail()或saveToDatabase()) - 接口定义中同时暴露查询能力(
getCourseVideo())和管理能力(refundCourse())
典型反例:UserService.register() 方法里既做参数检查、又存DB、又发通知、又打日志——它有至少4个独立的变更源头,任何一个调整都可能波及其他。
重构时该拆成哪些类,而不是随便分
拆分不是为了数量多,而是让每个类的“变化原因”彼此隔离。推荐按职责类型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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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验类(如
UserValidator):只响应产品规则变更(如“密码必须含大小写字母+数字”) - 仓储类(如
UserRepository):只响应存储技术变更(MySQL → Oracle → MongoDB) - 通知类(如
SmsNotifier/EmailNotifier):只响应运营渠道变更(短信→邮件→企微) - 日志类(如
OperationLogger):只响应运维规范变更(本地文件→ELK→SLS)
原 UserService 变成协调者,只负责组合调用,不掺和具体实现。这样新增微信通知,只需加 WechatNotifier,完全不用碰已有代码。
接口层面的SRP常被忽略
接口比类更容易“悄悄”违反SRP。比如一个 ICourse 接口既定义 getCourseName()(读取信息),又定义 refundCourse()(修改状态),还定义 studyCourse()(执行行为)——这三种操作面向的对象、权限、生命周期完全不同。
更合理的做法是拆成:
-
ICourseInfo:只读属性(getCourseName(),getCourseVideo()) -
ICourseManager:状态变更(refundCourse(),cancelEnrollment()) -
ICoursePlayer(可选):行为执行(studyCourse(),pause(),resume())
这样,未付费用户只依赖 ICourseInfo,连退款接口的编译依赖都没有,安全性与解耦度都提升。
真正难的不是“知道要拆”,而是判断“拆到哪一层算合理”。拆太细(比如为每个字段建一个 UserNameUpdater 类)会让调用链过长;拆太粗(比如所有用户操作塞进一个 UserFacade)又回到老路。关键看:两个逻辑是否**因不同角色、不同时间、不同原因**而修改——如果是,它们就不该在同一个类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