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扣缴义务人代报或年度汇算清缴三种方式补报专项附加扣除:APP端直接填报并选择申报方式;单位在扣缴端补录信息实现后续月份调税;汇算期间更正申报补填或修改扣除信息。

如果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忘记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导致预扣预缴税款偏高或汇算清缴结果不准确,则可通过补申报方式修正信息。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补报专项附加扣除
该方法适用于尚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或已完成但未提交退税/补税申请的情形。系统支持直接补填对应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同步至扣缴单位或汇算清缴计算中。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确保已登录本人实名账户。
2、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主界面。
3、选择需要补报的扣除年度(如2024年或2025年),点击【确认】。
4、点击【新增】,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类中,选择实际符合条件的项目。
5、按提示填写完整信息,包括配偶信息(如适用)、扣除比例、起止时间、证明材料编号等,确保起止时间不得超出该年度范围。
6、提交前核对信息无误,选择申报方式:若需由单位按月抵扣,须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若仅用于年度汇算,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7、点击【提交】,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补报。
二、联系扣缴义务人代为补报
该方法适用于已错过APP端集中确认期,但单位仍在当年度内进行工资薪金个税扣缴的情形。扣缴单位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员工补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现剩余月份税额调整。
1、准备与专项附加扣除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如租房合同、贷款合同、医院收费票据、学籍证明等)。
2、向所在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并书面说明需补报的扣除项目、年度及具体月份起始时间。
3、单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
4、点击【添加】,选择纳税人身份信息,导入或手动录入员工补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5、保存后,在当月或后续月份的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申报中,系统将自动调用该信息重新计税。
6、员工可在次月工资条或APP中【收入纳税明细】查看扣税变化,确认是否生效。
三、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补报
该方法适用于当年未申报且已过单位扣缴期,或APP补报失败、扣缴单位无法配合的情形。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纳税人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汇算清缴流程一并补填、修改或作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对应年度(如“2024年度”)。
2、如尚未申报,直接进入申报流程,在【待填报项目】中点击【专项附加扣除】,按提示补充填写。
3、如已提交汇算但未包含专项附加扣除,需先检查状态:若显示“退税申请已提交”,则必须先撤销退税,再更正申报。
4、撤销路径:【办&查】→【申报记录】→【已完成】→【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退税记录】→【撤销退税】。
5、撤销成功后,返回汇算页面,点击【更正】,进入表单编辑模式。
6、在【标准申报】页中,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右侧【修改】按钮,新增或调整项目信息。
7、全部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报】,系统将依据新信息重新计算应退(补)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