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返回参保地取决于是否备案并实现直接结算:已备案且医院支持直接结算则无需返回,系统自动完成报销;未备案或医院不支持则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如果您在异地就医后需要办理医保报销,是否需返回参保地取决于是否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实现直接结算。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步骤:
一、已备案且就医医院支持直接结算
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全国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就诊,系统自动完成医保结算,无需回参保地办理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医保部门实时清算。
1、确认所选医院为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2、就医时主动出示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并告知窗口人员使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结算单上将清晰列明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个人账户支付金额及个人现金支付金额;
4、结算完成后即视为报销完成,无需再回参保地提交材料。
二、未备案或就医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
未提前备案或所选医疗机构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时,费用需由个人先行垫付,后续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渠道申请手工报销。
1、保留全部原始票据:包括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住院)或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印件;
2、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指定渠道(如“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进入“我要报销”模块;
3、按提示上传材料,选择对应就医类型(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并填写基本信息;
4、报销审核和资金拨付均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必须通过参保地渠道提交申请。
三、通过线下窗口办理报销
对不熟悉线上操作的老年人或系统异常情况,可携带完整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现场申报。
1、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医疗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等;
2、前往参保地医保中心或所属区县医保经办窗口;
3、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材料完整性并录入系统;
4、所有线下报销业务均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地医保窗口不受理手工报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