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A车牌归属地为湖北省武汉市。其首字“鄂”代表湖北省,第二位字母“A”专指省会武汉,覆盖全市所有市辖区及代管区县,凡在武汉车管所注册的机动车均核发鄂A号牌。

一、鄂A车牌归属地确认
“鄂”为湖北省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A”代表该省会城市专属编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编号标准》及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最新备案信息,“鄂A”专指湖北省武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
1、确认号牌首字为“鄂”,即锁定该车注册地为湖北省;
2、核对第二位字母为“A”,排除其他湖北地市编码(如鄂B为黄石、鄂C为十堰);
3、结合车辆行驶证登记地址或交管平台查验,可进一步验证是否属武汉市下辖区县;
4、特别注意:鄂A不区分具体城区,凡在武汉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完成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均核发鄂A号牌。
二、湖北省全部车牌字母对应城市列表
湖北省共使用17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单位编码,覆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3个省直辖县级市及1个林区。各编码按发布顺序统一由鄂A起始排列,无跳号或预留空位。
1、鄂A:武汉市(含所有市辖区及代管的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等);
2、鄂B:黄石市;
3、鄂C:十堰市;
4、鄂D:荆州市;
5、鄂E:宜昌市;
6、鄂F:襄阳市;
7、鄂G:鄂州市;
8、鄂H:荆门市;
9、鄂J:黄冈市;
10、鄂K:孝感市;
11、鄂L:咸宁市;
12、鄂M:仙桃市(省直辖县级市);
13、鄂N:潜江市(省直辖县级市);
14、鄂P:神农架林区(唯一以林区命名的省级行政区);
15、鄂Q: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6、鄂R:天门市(省直辖县级市);
17、鄂S:随州市;
提示:鄂F原为“襄樊”,2010年襄阳市更名后同步更新为现用编码,无历史遗留鄂F≠襄樊以外地区的情况。
三、跨省车牌简称对照辅助识别法
当无法确定“鄂”所属省份时,可通过对比全国省级代码表进行反向定位。各省简称均取自该省名称中一个固定汉字,且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重复。
1、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附录中的机动车号牌编码表;
2、定位“鄂”字条目,其旁注明确标注“湖北省”;
3、比对相邻省份代码,如“豫”为河南、“湘”为湖南、“赣”为江西,避免与发音相近字混淆;
4、注意:“鄂”并非古地名或别称,而是湖北省法定简称,自1950年代起正式启用并沿用至今。
四、通过官方渠道实时验证车牌归属
对于需权威佐证的场景(如执法协查、保险理赔、二手车交易),应调用国家层面认证的数据接口,而非依赖记忆或非官方汇总表。
1、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在“业务中心”选择“机动车信息查询”;
2、输入完整号牌号码(含字母与数字),系统自动返回注册地城市名称;
3、访问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a.122.gov.cn),使用“号牌发放地查询”功能;
4、关键提醒:所有查询结果以平台实时返回为准,纸质资料或第三方网站数据可能存在滞后或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