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SRP)要求一个类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即只承担一种职责;如User类不应同时处理数据存储、报表生成、邮件发送和密码校验,而应按关注点分离为User、UserRepository、UserService、EmailSender等各司其职的类。

类的职责划分,核心是让每个类只做一件事,并且把这件事做好。这不是限制类的能力,而是明确它的存在理由——当一个类只承担一种责任时,修改它时影响范围小、复用性高、测试也更简单。
什么是单一职责原则(SRP)
单一职责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五大原则(SOLID)中的第一个。它指出: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换句话说,一个类只应有一个职责,这个职责的变化就是它被修改的唯一理由。
比如:User 类如果既负责存储用户基本信息,又负责生成用户报表、发送邮件、校验密码强度,那它就混杂了“数据模型”“报表生成”“通知服务”“业务规则”多个职责。一旦报表格式改了,或邮件服务商换了,都得动这个类——这明显违背 SRP。
如何识别一个类是否职责过重
观察类中方法的“目的”是否统一。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大概率职责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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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命名跨度大:既有 saveToDB(),又有 sendWelcomeEmail()、generateMonthlyReport()
- 引入了不相关的依赖:比如一个本该只操作数据的类,却注入了 MailService 或 ReportGenerator
- 单元测试要模拟多种外部行为:既要 mock 数据库,又要 mock 邮件客户端,还要 mock 文件系统
- 每次需求变更,都要在同一个类里加 if/else 或新分支逻辑,且新增逻辑和原有逻辑语义无关
职责拆分的常见实践方式
不是靠直觉,而是按关注点分离(Separation of Concerns)来重构:
- 数据载体归数据类:如 User 只保留字段、getter/setter、基本验证(如邮箱格式),不做 I/O 或业务决策
- 数据持久化归 Repository 或 DAO:如 UserRepository 负责 save()、findById(),与具体数据库解耦
- 业务规则归 Service:如 UserService 处理注册流程、权限校验、状态转换等,协调多个类协作
- 跨域动作归独立组件:发邮件用 EmailSender,生成 PDF 报表用 ReportBuilder,它们被注入到需要它们的 Service 中
注意:职责 ≠ 功能数量,而看变化原因
一个类可以有很多方法,只要它们都服务于同一目的,就不算违反 SRP。例如 StringCalculator 提供 add()、subtract()、multiply(),职责仍是“字符串形式的四则运算”,变化原因统一(如支持新运算符、兼容空格格式)。
反过来,哪怕只有两个方法,如果一个更新数据库、一个调用第三方风控 API,那它们就属于两个变化轴,应拆开。
基本上就这些。单一职责不是教条,而是帮你在代码变复杂前,提前划清边界。它让类更像一个个可插拔的零件,而不是裹成一团的线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