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因跨省就业、户籍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但不确定应准备哪些材料,通常是因为不同地区和参保类型对所需文件有特定要求。以下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时必须准备的核心材料清单及获取方式:

一、基础身份与参保凭证
身份证明和原参保地出具的缴费凭证是社保转移的法定必备材料,用于验证个人身份及缴费记录真实性。
1、准备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办理可上传电子版照片)。
2、通过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和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若已开通全国数据共享(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部分城市可免提供纸质凭证,系统自动调取数据。
二、新就业地参保证明材料
转入地社保机构需确认您已在当地建立新的社保关系,方可受理转移申请。
1、提供新单位出具的 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注明入职时间及社保参保险种)。
2、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 新参保地的社保参保证明 或 居住证(部分地区要求)。
3、登录新参保地社保系统截图显示当前参保状态,也可作为辅助证明。
三、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调动、重复缴费或大额补缴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专项证明文件。
1、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须提交 编制部门出具的入编证明。
2、存在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社保记录的,需提供 劳动监察、审计或法院出具的补缴合法性证明。
3、若在多地同时参保形成重复缴费,需下载并提交 各地缴费明细清单(可通过电子社保卡“缴费记录”功能导出)。
四、代办或委托办理所需文件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请,但需提供完整授权材料。
1、填写并签署 社保转移代办委托书(部分省市提供官方模板)。
2、提供代办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地区要求委托书经公证,建议提前咨询转入地社保局是否需要。
五、住房公积金转移关联材料(如需同步办理)
虽然公积金不属于社保范畴,但跨省就业时常需一并转移,其材料要求独立于社保。
1、填写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在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下载)。
2、提供原单位出具的 公积金缴存明细或账户封存证明。
3、新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开户成功后,方可发起转移申请。










